一、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480分
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400分
各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详见附件1。
(二)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公办国家示范性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80分。
(三)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中考总分432分,术科65分
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中考总分360分,术科50分
特长生录取分数线按考生中考成绩、术科成绩合成的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中考成绩×40%+术科成绩×7.6×60%)从高到低、依照志愿顺序进行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详见附件2。
具有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资格和备战广东省中学生运动会等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考生,凭有关证明材料免试录取。
二、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单独招生分数线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公费定向单独招生的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分数线按生源地分别为:遂溪县660分,徐闻县616分,雷州市653分;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公费定向单独招生的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分数线按生源地为:遂溪县621分。
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学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来源:湛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