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理念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让学生熟练掌握一项以上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考试安排
(一)考生范围
2025年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地点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高新区及局属学校的考生考试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25日(星期五),安排在青岛一中、青岛三中、青岛十七中、青岛五十八中和青岛艺术学校五个考点,具体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由考生所在学校通知。
其他区市按招生区域,采用统一集中考试。统一考试原则上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考区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和区市实际选定,请各区市教体局将时间安排于4月3日(星期四)16:00前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三)报名方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edu.qingdao.gov.cn),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考试报名。
三、考试内容及计核分办法
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共计60分,其中过程管理考核满分为30分,目标效果测试满分为30分。
(一)过程管理考核(30分)
每学期结束时,公示评定结果,记录在《青岛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并通知家长,将评定结果及时上报青岛教育e平台。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运动参与(共9分,每年3分)
由学校制定考核办法,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大课间、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等出勤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2.体质监测(共9分,每年3分)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内容测试。每年由各区市统一部署,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及时将测试数据上报青岛教育e平台。
3.运动技能(共12分,每年4分)
运动技能测试项目依据《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规定,包括: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网球、羽毛球、帆船、武术、健美操等,各区市也可根据课程标准和区市特色项目的发展增加测试项目选项,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同意后实施。学生每学年须选择不少于两项运动技能参加测试,学校应组织不少于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
(二)目标效果测试(30分)
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3项考试须在半日内完成。《场地器材与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必考项目(10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20分):
第一类(10分):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一项;
第二类(10分):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任选一项。
(三)计分办法
1.应届毕业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计分。即:过程管理考核分+目标效果测试分=体育与健康科目实际得分。
2.往届考生和外地回青考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目标效果测试成绩乘以2的办法计分。即:目标效果测试分×2=体育与健康科目实际得分。
3.相关分数均采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数。
(四)复核与仲裁
学生对过程管理考核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5年初中毕业生过程管理评价问题更改申请表》。学校审核盖章后报所在区市教体局,区市教体局汇总审核后,将申请表和《2025年初中毕业生过程管理评价自查情况汇总表(区市版、学校版)》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盖章(局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考生对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总得分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25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健康水平考试成绩申请复议单》,由仲裁小组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四、免考、缓考及加分政策
(一)免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且有残疾证的,可申请免考,按满分60分计入总分。
2.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或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确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免考申请通过后,其升学体育分数按目标效果测试总分30分的60%(即18分)同过程管理考核评价得分相加的办法计算。
3.因过于肥胖患病或患有心血管病等疾病不宜长跑的学生,出具医生诊断证明、就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和缴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可申请办理单项免试,经审核批准后,该单项成绩为满分10分的60%(即6分)。
4.办理免考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含本学期医生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用药明细及缴费凭证,残疾人须持残疾证)。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区市教体局和市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逐级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公示一周,结果写实性记入档案。
5.目标效果测试申请因病免考(项)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2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水平考试免试(病免)申请表》,并附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残疾学生要上交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学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就诊的医生诊断证明、病历(慢性病至少要提供近两年的病历),并附证明此项疾病的临床检查检验报告、用药明细及缴费凭证,如X片和CT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心电图等辅助检查和发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住院的学生要提供住院证明复印件和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明和住院病历复印件上要盖医院公章),本人的健康体检报告手册原件。
(2)3月中旬,市、区两级教育(教体)局已要求学校组织申请目标效果测试因病免考学生报名,按要求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模版参照《202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水平考试公示(模版)》,公示过程拍照,公示无异议后,打印公示开始和结束两张照片,盖学校公章,提交区市审核。
(3)各区市教体局审核汇总后,填写打印《2025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水平考试免试(病免)汇总表》,加盖区市教体局公章(PDF版和Excel版),一并上报市体育中考办公室。经专家复核有疑问的,将逐级通知学生本人到现场进行复核,拟定4月11日(星期五)下班前向各区市反馈因病免考(项)结果。
(4)各学校要将每名申请学生的所有材料(申请表、医生诊断书、病历复印件、临床检查检验报告复印件、交费单据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装袋,一人一袋,并在袋子外部标明姓名、班级,以区市为单位上报(上交材料不退还)。
(二)缓考
1.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体育中考目标效果测试进入考点前由学校统一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在缓考时间内进行考试,缓考办法与正常考试相同,缓考时间为5月7日(星期三)上午8:00,在青岛一中进行,考生应于7:30前到考点检录进考场,申请缓考后仍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第(一)条中免考规定的第2条款执行。
参加缓考的考生资格是由学校在目标效果测试考前提请缓考申请,获得批准的考生。
2.办理缓考工作流程
考生所在学校于目标效果测试当天的7:30(13:00)前到达考点,于第一组检录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202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水平考试缓考申请表》(一式一份)和《202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水平考试缓考汇总表》(一式三份)、缓考汇总表电子版、病免学生医生诊断证明等材料交考点技术主考助理,经同意后离开考试场地。一经开考,不再办理缓考申请。缓考学生由学校管理、组织,并通知考生缓考考试时间、地点。学校应在目标效果测试前做好缓考申请统计工作,申请缓考后不得参加当天现场测试(参加者,目标效果测试成绩判为0分)。
(三)加分政策
1.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比赛,计分办法如下:
(1)在国家级中学生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
(2)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3)在山东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
(4)在青岛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加4分。
(5)凡属上述加分的学生,只能享受一种最高加分待遇。奖励加分计入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满分仍为30分。
以上计分办法详见《体育加分项目一览表》。
2.加分工作流程
3月中旬,市、区两级教育(教体)局已要求学校组织申请体育加分的考生按要求填报《202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水平考试加分申请表》。具体要求如下:申请表不得空项,仅填报一项荣誉且成绩证书必须有市教育局公章,申请表和成绩证书及复印件交学校审核;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过程拍照,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申请表和《202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水平考试加分汇总表》及公示开始和结束两张照片,加盖学校公章,交区市教体局审核。区市教体局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审核汇总表处盖章,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于4月11日(星期五)将体育加分情况反馈至区市及学校。
各学校要将每名申请学生的所有材料(加分申请表、秩序册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逐一放置文件袋中,并标明姓名、班级,分类整理后以区市为单位上报。
3月17日—4月30日期间,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得更高成绩,需申请更改体育加分的考生,于5月8日(星期四)前填报申请表并上报相关的佐证材料,且按要求在学校进行公示;5月13日(星期二)上报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由体卫艺处组织专家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市教育局成立青岛市202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试工作办公室。
各区市教体局参照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架构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考务办公室,名单于4月3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金宏网上报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承担考点任务的学校要组建考试服务机构,设立考务领导小组,由考点学校分管校长担任主考,拟定《2025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考点工作方案》,具体方案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印发的模板制定。
(二)规范教学管理。各区市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确保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加强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堂教学内容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满足学生体育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求,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
(三)完善监督机制。每学期末,各初中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醒目位置将学生运动参与、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测试成绩公示三天,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咨询、反映情况,各区市考试领导小组要对过程管理考核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对目标效果测试过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考点选派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试成绩报送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高新区及局属学校考生成绩数据由市教育局体育中考办公室直接记录,其他区市由辖区教体局负责接收本区市所有考生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报名信息库,考试结束后将相关数据导入信息库,于5月9日(星期五)16:00之前报送市教育局体育中考办公室,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后于5月30日(星期五)18:00前报送市招考院。
七、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附件
附件:评分标准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青岛市教育局”(微信号:qdsjyjx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