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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

日期 2021-08-27 引用 https://www.youtike.com/article/178.html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各级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规定,2020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了对21个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地市”)、122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经市县自评、省级评分、实地抽查、满意度调查等环节,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形成报告如下。

  一、各地做法与成效

  (一)夯实党建基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21个地市全部成立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14个地市成立市委教育工委,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规范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推动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教育优先发展外部环境不断优化,内生动力持续增强,教育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1.58%、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6.7%,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治理。持续推进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工作,全省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为0.22%,达到控制在1%以内的国家规定。从起始年级看,全省小学一年级56人以上大班额有8个,较2019年减少401个;全省初中一年级56人以上大班额有7个,较2019年减少319个。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11%。全省普通高中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较2019年减少1448个,占比下降至2.13%。推进高中课程改革,从2020年高一年级起,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加强与新高考综合改革的衔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高质量完成高职扩招任务,扩招18万人,完成率达221.67%;推进高职“创新强校工程”和中职布局结构调整,14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项目;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获国家职业教育督查激励表扬。新建(含异地重建)5所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率达到98.66%。

  (三)加大教育财政投入与保障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3217.77亿元,比上年增长14.70%,各级各类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均实现“只增不减”。21个地市均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部地市、县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均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

  (四)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建设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建立健全编制统筹调剂、周转使用制度。各地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优化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加强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大部分县区能够达到“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2020年底,全部县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基本实现“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340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教育资源供给不足

  基础教育学位增长的速度赶不上学生增长的速度。一是部分地市、县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千人学位数达不到省规定的每千人40座、80座、40座的标准要求。消除大班额任务依然艰巨,2020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803个,部分地市、县区义务教育56人以上大班额占比仍未降至1%以内的国家规定要求;全省普通高中仍有66人以上大班额48个,61-65人大班额146个,56人以上大班额836个。大部分县区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只有深圳市南山区达到“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同时小于0.5和0.45”的优质均衡标准;个别县区小学差异系数为0.71,未达到“小学差异系数低于0.65”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要求。四是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较低,2020年底,我省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的比例为69.5%。

  )教师管理改革有待深化

  一是学校编制标准落实不够到位,按公办学校在校学生数和在编教职工统计,122个县区中,118个幼儿园生员比不达标,64个小学生员比不达标,39个初中生员比不达标,26个高中生员比不达标。二是幼儿园教师整体专业化水平不高,持证上岗率偏低。三是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有待优化,18个地市和90个县区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师有待补足。四是专任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8个地市和35个县区初中专任教师高一级学历占比不达标,15个地市和93个县区高中专任教师高一级学历占比不达标。五是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保障不足,13个地市和63个县区尚未完成教师发展中心基本建设,9个地市和45个县区尚未达到“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2%”的要求。

  )部分地区未完全落实教育投入政策

  一是2019年尚有2个县区未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要求,4个县区未能实现全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只增不减”。二是截至2019年底尚有7个地市未建立市县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或标准低于1.2万元。三是部分地市和县区未完全落实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没有及时调整确定学费、住宿费标准。

  (四)教学改革力度仍需加大

  一是部分地区素质教育理念落实不到位,重教书轻育人、重分数轻素质、重智育轻德育的问题依然突出。学前教育存在“小学化”倾向,幼儿园保教行为和质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个别地市、县区招生政策需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待进一步规范,校内课后服务有待深入推进。二是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有待提高。在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发现:四、八年级学生语文学业表现待提高的比例偏高,有的地级市该项比例超过40%,有的县区该项比例甚至超过60%。部分样本县县域内学生学业表现校间差异较大,甚至该项差异比大于30%。四、八年级学生语文学习自信心也有待提高。全省各地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重视程度不够,结果运用不够充分,未深入分析和整改落实。三是学生学业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有待提升,珠三角地区有9个县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有7个县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成绩C级以上比例未达到85%和75%的要求,4个县区的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未达到2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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