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政策的说明
各位考生和家长朋友们:
目前,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发布,为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现就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有关政策提醒如下:
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结果,都是严格按照德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录取,未通过该系统填报志愿的,将不会被录取。
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批、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经学校申报市教体局同意后,可由学校依据市教体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组织未被录取的学生报名录取,学校自行录取的第三批考生信息需报市教体局审核认定。
三、目前某些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开展的“预报名”等,不会作为将来的录取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工作,请大家随时关注“德州教育体育”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填报民办学校二次征集志愿。
四、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选择其他高中学校报名就读,民办高中学校也不得接收已被公办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将无法办理学籍注册。
五、有关招生政策问题,各位考生及家长可以向各县(市、区)教体局进行咨询(电话已在查分平台界面公布),或及时关注“德州教育体育”公众号信息发布,不要盲目听信某些学校或机构的承诺和保证,以免影响志愿填报,影响报名和录取。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3日